清晨的鐘聲敲響時,修道院傳來一陣馬蹄聲。來者不多,為首一人身著冬青sE長袍,衣襟繡有布里恩家族的徽章。門房修nV見徽後立刻遣人稟報,院長隨即在接見廳安排了會面。
來者為布里恩家族的書記官,遞交了來自布里恩堡的親筆信函與多份密封文件。艾莉諾與其母由修nV陪同一同出席。家主主信由書記官宣讀後交予艾莉諾,其內(nèi)容大致如下:
奉主之名:
我,布里恩家主埃拉德,為此家之主,亦為艾利恩之兄,藉此信函通報家族不幸——我弟於東方十字軍事業(yè)中戰(zhàn)亡。
其遺囑所載之意愿,我已確認并執(zhí)行,今立其獨nV艾莉諾為合法繼承人。
凡其所得之財產(chǎn)、地產(chǎn)與收益權(quán),皆由布里恩家族擔保管理并協(xié)助處置。
若其擬赴耶路撒冷,我之家族將傾力提供所能給予之護衛(wèi)、名譽與安排。
書立於香檳地區(qū)布里恩城,主歷一一六九年三月十三日。
宣讀完畢,書記官將主信連同其所攜之余下文書一并呈上。
文件包封嚴整,外層以細麻布綑束,紅蠟封印三道,分別來自布里恩家主、書記處與見證人。主信後所附三件文書,包括資產(chǎn)清冊、推薦信草稿,以及可由圣地修會兌現(xiàn)之授信短冊,皆已備妥。
宣讀信件時,艾莉諾便已知曉:布里恩家主早為她打點妥當,而這,也確實是她最好的選擇。
當天下午,她與母親短暫交談。話未出口,母親已了然,只以一句「去吧」作結(jié)。
約一周後,修道院亦完成了推薦信補述與教會資產(chǎn)備案。文書將由教會信使攜行,於她抵達前送達耶路撒冷。
繼承資產(chǎn)已由家主全權(quán)處理,相關(guān)安排交由王廷與修會T系接手。她則自其中擇取少量資產(chǎn),分別捐予修道院,并存入教會帳目,以備所需。
四月中旬,香檳的春天仍帶著殘冬的冷意。晨間薄霧未散。
該啟程了。
披上深灰sE斗篷,腰間束帶下懸掛布里恩家徽小印,其余衣物皆為修道院所備,sE澤素淡、質(zhì)地厚實。
艾莉諾踏出修道院時未回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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